国家粮食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笔试及面试公告 | |
发布日期:2009-2-4 10:34:16 | |
根据中组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,我局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,确定了200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笔试及面试人员名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时间: 专业笔试地点:国家粮食局机关1205室(国家粮食局机关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) 请各位考生务必于8点40分前到达考场进行资格复审。考生必须遵守笔试考场规则,若有作弊行为,取消考试资格。 二、面试 面试地点:国家粮食局机关1205室 请各位考生务必于13点20分前到达国家粮食局机关1105室(候考室)进行面试抽签。13点20分未进入候考室报到的考生,取消面试资格。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,若有作弊行为,取消考试资格。 三、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,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资料: 1、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: (1)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; (2)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,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; (3)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,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; (4)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。 2、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: (1)本人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; (2)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(须加盖公章); (3)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,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; (4)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 (5)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。 3、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,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。 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,不得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。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一旦发现信息不实,将按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取消面试、录用资格。 四、其他事项 1、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,交通、食宿由考生自理(12日午餐由我局免费提供)。 2、咨询电话: 010-63906091,联系人: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二○○九年二月四日 |